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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人加班3985小时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令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3日09:50  东方网-劳动报

  “59名员工一个月内加班达到3985小时。”经过一周彻查,昨天,青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上海佳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超时加班现象做了最终认定,并开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这是该公司连续第二年收到来自劳动监察部门的责令整改通知书。

  本报7月14日刊登了佳果公司存在超时加班的报道后,第二天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就前往该公司总部检查,收缴了大量违法证据。劳动监察部门经过一星期的彻查发现,该公司共存在超时加班、未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和未按规定缴纳职工综合保险三大问题。

  昨天记者从青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获悉,责令整改通知书已下发,责任书上的三个整改事项分别是:1、今年三至六月,公司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支付部分职工加班工资,这4个月中公司少支付222人次15689元加班费;2、公司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综合保险,公司内共有22人需要补缴,具体补缴金额需待有关部门核算后得出;3、公司存在违法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现象,其中六月份最为严重,公司59名职工该月共加班共计3985小时。

  整改责任书要求公司收到通知书后即开始整改。记者昨天联系了公司的几位职工,职工们均表示:“现在加班不再拼命加了,基本上晚饭时间可下班。”

  对于连续第二年向该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青浦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龚队长表示:“有些企业就是不吸取教训,作为监察部门,我们将通过增加监察次数和不定时抽查来降低违法现象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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